信件标题: | 镇安早晚广场舞声音过大,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、工作 |
来信时间: | 2021-03-03 |
信件内容: | 根据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在城市市区街道、广场、公园等场所组织的娱乐等活动,噪音不得超过60分贝;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是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。我县广场舞常年声音过大,高音广播喇叭对飙,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及学生学习。对于丰富娱乐生活、锻炼身体的行为,我非常理解支持。但是舞曲的声音特别的大,严重影响到了周边的居民生活,在家里听得特别清晰,令人难以平静。造成学生学习压力非常大;上班的人也是忙碌了一天,回到家还要听闹腾的舞曲声音,令人痛苦不已!请相关管理部门协调广场舞的音量吧!不能将她们的愉快、健康建立在周边居民的痛苦、摧残之上! |
回复部门: | 电子政务中心 |
回复时间: | 2021-04-02 |
回复内容: |
承办单位:公安局 回复情况:现将《县长信箱》标题为“镇安早晚广场舞声音过大,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、工作”的来信调查情况回复如下: 接到交办函后,我局立即安排治安大队和永乐派出所调查处理。3月9日上午,我局联合县环保局、县市政管理大队、中心广场各广场舞负责人、广场居民住户代表人召开了座谈会。会上,组织学习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》和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中相关法律法规,针对中心广场噪音整治如何落实的问题同各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。并达成四点意见:一要严格管制时间,早7-8时,晚7-9时可播放广播,上班时间坚决不允许;二要控制播放时音量,必须控制在(20—30分贝)之间;三要配合当地县政府组织活动,服从管理,服从大局;四要时时做好监督工作,严厉打击噪音扰民违法行为,积极开展工作宣传,提高整治成效。 各广场舞负责人表示坚决服从大局,服从管理,控制好时间,控制好音量,坚决不影响广场周边居民的正常休息生活,配合当地县委政府临时活动安排。 |
1、信件是否及时处理 | |
2、办理意见是否满意 |
信件编码: | 查询码: | ||